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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/01/04 12:15:33 发布205165 浏览1 回复0 点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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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,保护广大市民健康,按照《介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采取重污染天气一级(红色)强制性减排措施》的通知,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月5日0时启动机动车(含临时号牌车辆)交通限行管理措施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限行时间:2017年1月5日0时至1月7日24时

二、限行区域:介休市城区,具体为:三贤大道(含)以西,定阳路(含)以北,西外环(含)以东,纬二路(含)以南。 

三、限行措施: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。具体为:

号牌尾号为单号的(1、3、5、7、9)在单日通行;

号牌尾号为双号的(2、4、6、8、0)在双日通行(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);

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单双号限行规定。

四、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:供电抢修车辆、公共汽车、出租车、长途客运车(含旅游客车)、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客车;执行任务的警用车,执法车,消防车,救护车,清障车;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、纯电动汽车(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,由电动机驱动)。

五、违反介休城区道路机动车尾号限行通知规定的从2017年1月5日0时开始处罚,1月7日24时结束,处罚方式采取路面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,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,罚款100、不计分。

六、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,除执行本《通告》规定外,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,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有效依法处理。

咨询电话:0354—7290122

特此通告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介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1月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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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楼 回复于 2017/01/04 12:36:39 0 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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